加强“四化”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是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时需要而产生,具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经历了市场主体登记和集贸市场管理,扩大到市场主体登记和“六管一打一制止”,直至今天深化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每一步都是在寻求通过自身建设,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提供优质服务而努力。回顾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发展历程。
在计划经济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职能是为了维护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大国营、大集体即“一大二公”的完全计划经济利益、抑制其他经济类型发展而诞生的,国家采取政府文件、规章、法规的形式管理经济,强调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模式,由于制度不健全,在程序方面人为因素占多数。加之社会长期形成的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人治”理念,造成用法制来管理经济社会的意识淡薄。
从工商行政管理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开始,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发生了更本性变革,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促使工商部门思想认识和职能转变,从维护一个主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利益变为维护两个主体(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从为一个主体服务变为为两个主体服务,为两个主体服务就是为全社会服务,这就全面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和奠定了基础。应当说从这时开始,国家及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出了现实要求。
实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必须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战略部署、目标和规划开展工作,只有正确处理好依法治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关系,把服务贯穿于整个依法行政过程中,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引领服务和执法监管的各个环节,才能让服务对象满意。
一、 加强“四化”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形式的内在需要。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四化”建设,是工商行政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既要坚持中国化,又要学习和适应世界各国经济行政管理的方法。我国经济发展面对世界众多的各类经济组织、贸易协定以及地区和国家的特别规定,有代表性的是WTO,一个国家、政府作为独立关税区加入WTO,首先必须具有符合WTO要求的市场经济地位,加入后,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应符合WTO的制度、规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虽然是国内市场经济的监管部门,但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开放性和全球化,一国内的封闭的“市场经济”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如WTO中的“最惠国待遇”就是工商部门将要面临的实际问题。WTO许多成员国的法制化程度很高,在管理本国经济和参与世界经济管理中已经形成一套规范化地监管制度,而我国正在建设法制化国家,工商部门的“四化”建设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而开展的自身建设。
其次,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不断涌现,对作为市场经济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提出了新考验。在政府的职能部门当中工商部门监督管理的内容最多、履行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最多、监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