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询了红雁池水库近两年来发生的死亡事件:
2005年6月16日,乌鲁木齐市3名初中生在红雁池水库溺水身亡。
2006年6月1日,乌鲁木齐市一名14岁男孩在红雁池水库西北角的深水区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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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财经大学的两名研究生在红雁池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自今年5月底至6月上旬,先后有4人在红雁池水库溺水身亡。
家住乌鲁木齐市燕尔窝路的王大妈告诉记者:“以前,这里(红雁池水库)经常有人淹死,后来虽然有关部门设了警示标志,但有的人根本不听劝告,不是翻栏杆,就是钻栏杆,想尽各种办法进入,挡也挡不住。”
根据水法、河道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允许在其周围安装设置围栏,不允许游玩及游泳,因为安装围栏会影响防洪与渠道的正常管理。部分单位和市民由于不了解法律规定及其中的利害关系,遂将各种落水事故责任归咎于天山源水公司未在库区及和平渠安装围栏。
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天山源水公司除了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在库区及渠道周围设立警示牌、加强巡查以外,还在上级部门支持下,在不影响正常行洪的地段内(根据防洪情况随时拆除),安装了防护栏。
汪勇告诉记者:“就是安了防护栏也拦不住爱游泳的人。进游泳馆游泳每人需要20元,且游泳馆的场地小、人多、空气也不好。而在这里,虽然离市区远了些,但市民不费劲就可以进来,在宽敞的水域游当然尽兴,所以即便有危险,还是有人愿意舍近求远!说白了,还是乌鲁木齐的游泳馆太少了。”
水库半开放 市民随意进
一座已设立警示标志的水库,为何还会不断有市民在此溺水死亡?水库管理部门的设施是否真的做到安全、无漏洞?乌鲁木齐市的游泳场所是否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带着疑问,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6月25日上午10时30分,红雁池水库。记者看见四通八达的道路使这个半开放的水库成为天然的钓鱼和游泳的场所。
在靠近公路的地段,记者看到水库管理部门设立在水库周围的铁栏杆,每隔100米的距离,就有一块广告宣传牌,上面标有“严禁爬越栏杆,禁止岸边游玩”等字样,“禁止游泳”的警告语在水库外围也多处可见。
但这一切似乎形同虚设,在水库西侧,记者看到了几名试图翻栏杆进入水库的市民。
在一截铁栏杆旁,记者找到了水库的进口。铁栏杆的下方已被人踩出了一个大坑,记者只弯了一下腰便钻了进去。
在水库周围走了一圈,记者发现有许多路可以进入水库,而水库的水域附近的确没有明显标识水深的标杆。
记者采访了两位正在游泳的男子,他们说:“早晨游的人少,到中午、下午人就多了。我们在这里游泳,随便进出从来没人管。虽然每年都听说有人在这里淹死,但我们都带了救生设施,不担心安全问题。”
有20年泳龄的汪勇,从中学开始就在红雁池水库游泳。他说:“那个时候,乌鲁木齐只有一家游泳馆,当时还是学生的我只能到这种不要钱的地方游泳。我上高一时,和班里几个男同学到这里游泳,游着,游着,一名男同学就在我们身边消失了。等打捞上来时,人已经没救了。
“当时,我心里很害怕,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来这里了。后来,时间长了,我很想游泳,就又来这里游了。那时,这里就像一个大浴场,每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