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水库频发的“吞”人事件,汪勇认为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这说明我们这个城市的游泳设施还不健全,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
水库频“吞”人凸现城市游泳场所短缺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现有居民235万,而正规游泳馆却不足十座。显然,现有的游泳馆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振华建议,从安全角度来说,可否将水库合理地利用起来,使得它具有经营性,完善其中的设施,让游泳者更加安全地贴近自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危险性,减少悲剧的发生。
水库“吞”人官司,从法律的角度给人一种警示,目前首府的游泳设施确实应当尽快适应群众的需求,有关部门可否考虑,在人员密集区建立一些游泳馆,减少前往水库游泳所带来的安全隐患。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磊6月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应当确定的是水库不是游泳场所,水库的管理者也没有义务禁止市民进入游泳。频发的水库‘吞’人事件,应当引起水库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加强对水库的安全管理力度,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市民进入水库游泳。建议立法部门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赋予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权,让他们有权管理进入水库游泳的市民。另外,建议相关规划和体育部门,按人员分布建立一些游泳场所,以满足人们文体活动的需求。”
